深圳市南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总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采购公告
2019-03-21 12:00:00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 2019年03月21日 20:00 至2019年03月31日 14:30 期间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投标人应于2019年4月01日14:00—14:30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递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1506室。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样品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样品递交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的不须提供本项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的不须提供本项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样品的,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不予接收。 (2)样品清单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书。 (3)评标结束后,候选中标供应商样品将移交采购单位进行定标。未入围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将电话通知投标人限期取回。 (4)定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候选供应商样品由采购单位负责通知和退回。 (5)如因投标人逾期未取回样品,导致样品损坏或丢失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_评标三室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向市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 邮政编码: 518052 传真电话: 0755-26****** 网上操作咨询: 26662884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总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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