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FZB-2019-04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4-0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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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FZB-2019-04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FZB-2019-04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
(二)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同时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原件。
(四)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19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收据或银行出具的具有明确缴费日期和缴费项目的回单。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证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投标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4-08到 2019-04-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镇政府斜对过)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2.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4-1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4-1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镇政府斜对过)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楠楠
2.联系电话:022-2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邵立群:1392****98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镇政府斜对过)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