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 滨海新区寨上街天化新村南5至7段平房片区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19-0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01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FYZC-2019-01-013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 文雯
  • 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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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 滨海新区寨上街天化新村南5至7段平房片区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19-0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滨海新区寨上街天化新村南5至7段平房片区拆除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寨上街天化新村南5至7段平房片区拆除工程
2.项目编号:FYZC-2019-01-01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滨海新区寨上街天化新村南5至7段平房片区拆除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建筑工程 滨海新区寨上街天化新村南5至7段平房片区拆除 ***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磋商。9.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2-18到 2019-02-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01 1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01 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文雯
2.联系电话:022-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汉沽人民街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建荣:1552****5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