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梅厂镇南任庄村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美丽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072)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3-2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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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梅厂镇南任庄村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美丽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072)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梅厂镇南任庄村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美丽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梅厂镇南任庄村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美丽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20-07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该工程为武清区梅厂镇南任庄村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美丽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绿化工程、景观文化墙工程、公厕提升改造及清淤、办公楼东西侧硬化路面、太阳能路灯等。预算为***万元,控制价为1182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正项目经理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原件,并提供任命书原件加盖公章;
9.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如被授权人参加谈判会议,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0.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03-19到 2020-03-23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电子邮件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为网上操作。1.公对公电汇工本费400元(电汇信息详见本公告其他事项),留存电汇凭证截图;2.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slvzbdl@126.com,邮件主题备注WQCG2020-072+报名单位名称。邮件内容即报名资料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供应商联系电话,供应商联系邮箱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3.未按时此顺序报名、提供内容不全者或不真实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3-24 1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3-24 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层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邸文婵
2.联系电话:022-5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1392****17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工本费(非现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 号:441350****00015227
财务联系电话:022-58******
汇款时应当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备注:WQCG2020-072报名)否则不具有投标资格;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磋商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保存。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