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Y-2020-JHGK-018)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31 12:00:00
|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Y-2020-JHGK-018)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委托,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GY-2020-JHGK-01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3-10
到 2020-03-1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仁爱濠景国际大厦A座601-602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1、现场报名: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2、非现场报名:由投标人(邮箱)向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gongyunzc601@163.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投标人将获取报名表及填表说明。联系人:1562****654佟女士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31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3-31 09:30
3.开标地点: 在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A座6层601室,乘A2电梯)。(重要提示:鉴于疫情高发期,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场所,经测温发热者禁止进入)。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老师
2.联系方式:022-5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1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022-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仁爱濠景国际大厦A座601-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