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9-3-1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25 12:00:00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9-3-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ZCG-2019-3-1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二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八)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进行采购。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3-12到 2019-03-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二经路(中国海关天津宁河办事处正对过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注明授权报名等事宜及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出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25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25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二经路(中国海关天津宁河办事处正对过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女士
2.联系电话:022-6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涛:022-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二经路(中国海关天津宁河办事处正对过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