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机关办公楼通讯网络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9-A-0361)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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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机关办公楼通讯网络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9-A-036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机关办公楼通讯网络设备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机关办公楼通讯网络设备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9-A-036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机关办公楼通信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80 180 其他通信设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财库【2019】18号)实施优先采购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6-06 到 2019-06-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7 14:00
2.开标时间: 2019-06-27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老师
2.联系方式:022-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永丰街2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邢老师:022-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机关办公楼通信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定于6月17日上午9:30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政通大厦正门口进行集合,届时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到场投标人进行踏勘,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人的询问进行应答。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 022-66******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环节为非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根据自家单位情况斟酌参与与否。但因缺席踏勘,导致对本项目信息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