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灌管理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开渠清淤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19-A-1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0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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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灌管理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开渠清淤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19-A-1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灌管理处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开渠清淤治理工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开渠清淤治理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TGJT-2019-A-104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开渠清淤治理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7.本工程项目部配备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供应商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5-24到 2019-05-3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04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04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岩
2.联系电话:022-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灌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6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顾工:022-2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 272 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灌管理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