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监服务 (项目编号:DFRXZC2019-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18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DFRXZC2019-014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 吕庆文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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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监服务 (项目编号:DFRXZC2019-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监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监服务
2.项目编号:DFRXZC2019-01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5
第2包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5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为天津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的单位(提供网站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9.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10.按照《财政部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7、供应商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驻场代表可由总监代表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详见磋商文件。 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9、按照《财政部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3-06到 2019-03-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参与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18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18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庆文
2.联系电话:022-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乐:1590****5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包、2包兼投兼中,磋商文件500元/包。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8日。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