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0-HYGC-XQJW-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2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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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0-HYGC-XQJW-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0-HYGC-XQJW-1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3-10到 2020-03-1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本项目因疫情为电话及线上报名,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由投标人(邮箱)向天津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aoyuzb123@163.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投标人将获取报名表及填表说明,确认后发电子版文件给投标人。联系人:刘女士:1368****631。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3-20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3-20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开区新星小学儒苑校区主楼二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电话:02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汪主任:022-2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王顶堤苑中路南开区新星小学新综合楼A1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