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城区排水管理所 城区泵站格栅项目 (项目编号:HLZC-ZB2019-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29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LZC-ZB2019-015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
  • 刘宝柱
  •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城区排水管理所2.
  • 1335****727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城区排水管理所 城区泵站格栅项目 (项目编号:HLZC-ZB2019-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城区排水管理所 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城区泵站格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城区泵站格栅项目
2.项目编号:HLZC-ZB2019-01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城区泵站格栅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水工机械 87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3-19到 2019-03-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A座1002室)获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领取磋商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中需要附有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A座10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宝柱
2.联系电话:022-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城区排水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京福路2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思源:1335****72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城区排水管理所、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