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河沿街路增项工程 (项目编号:ZCZ-ZC-2018120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1-2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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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河沿街路增项工程 (项目编号:ZCZ-ZC-201812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河沿街路增项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河沿街路增项工程
2.项目编号:ZCZ-ZC-2018120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否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公路工程施工 ***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内含有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2)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正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供应商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按照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津建筑〔2018〕489号文规定,中标单位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通知建设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还应通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出具变更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命文件及变更文件应当在施工项目部留存备查。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b.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9)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供应商在磋商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企业信用。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1-18到 2019-01-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312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提供截图。(2)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项目报名,若为法人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1-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1-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31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左天超
2.联系电话:022-2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津福路6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君静: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3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