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柴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194119090218)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1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0615-194119090218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
  • 马馨华
  • 预算***万元
  •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2.
  • 022-23******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柴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19411909021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柴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柴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9411909021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柴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1、购买第三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于辖区内的主要道路设置路检点位,对路上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进行抽查,检测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3、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项目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 附录A 自由加速法。
三、项目预算
***.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验检测能力认证范围包含以下项目参数:光吸收系数《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附录A 自由加速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7、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5-21 到 2019-05-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造价咨询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8日,每日9: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1 14:00
2.开标时间: 2019-06-11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馨华、范继辉
2.联系方式:2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同安道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峰 :022-2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