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CS-20190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1-2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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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CS-20190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委托,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ZC-CS-2019000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服务 160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以上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1-18到 2019-01-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51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发售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1-29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1-29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航天光电产业园2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电话:022-8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凯:022-2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51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