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天津市勘察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YTJ-2019-A-003)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3-19 12:00:00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天津市勘察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YTJ-2019-A-003)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委托,青耘(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天津市勘察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勘察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YTJ-2019-A-00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谈判。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天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建设工程勘察;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03-13到 2019-03-18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19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19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二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工
2.联系电话:1552****39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常老师:022-2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耘(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青耘(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青耘(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