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义和护村河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GY-2019-JHCS-204)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0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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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义和护村河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GY-2019-JHCS-2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义和护村河清淤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义和护村河清淤工程
2.项目编号:GY-2019-JHCS-20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工程准备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施工期间由此工程磋商时申报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工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一旦供应商获得成交,在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施工安全的要求:应做好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杜绝出现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如出现任何人员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及负责。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造成采购人原有结构、线路等损坏或损失,成交供应商承诺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且工期不得顺延。 ***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截至时间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5-23到 2019-05-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仁爱濠景国际大厦A座601-602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0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0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仁爱濠景国际大厦A座601-60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老师
2.联系电话:022-5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仁爱濠景国际大厦A座601-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