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2019年宝坻区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 (项目编号:JZCG2019-XH-006)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3-28 12:00:00
天津市宝坻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2019年宝坻区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 (项目编号:JZCG2019-XH-006)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2019年宝坻区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9年宝坻区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
2.项目编号:JZCG2019-XH-00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3.产品主要原材料来源为可循环再生资源;
4.企业年水稻育秧基质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含5万吨)以上;基质产品在天津地区开展水稻育秧试验示范3年以上(含3年),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时需提供天津市市级推广部门提供的应用证明;或基质产品在天津使用年限不足3年,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生产企业所在地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达到理化指标要求,可参与投标。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03-21到 2019-03-26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且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28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28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伶
2.联系电话:022-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1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春发: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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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