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改局(机关) 公安高新分局信息化设备运维 (项目编号:12871830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29 12:00:00
高新区发改局(机关) 公安高新分局信息化设备运维 (项目编号:1287183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高新区发改局(机关)
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公安高新分局信息化设备运维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高新分局信息化设备运维
2.项目编号:12871830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信息化设备维护服务项目,为保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信息化设备在实际办公环境中整体正常运行,故需要专业运营维护团队进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建立本项目的技术维护服务团队,设立不少于6名专业技术工程师服务团队,团队中至少有1人拥有ITSS认证的IT服务工程师资格。(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天内,供应商须完成设备运维工作交接、线路调试、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如果供应商在以上期限内无法完成采购人所要求的运维交接工作,采购人则有权另选其他供应商,并由此引起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3)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标的物及服务进行7*24小时现场技术支持,根据故障等级处理报修。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须建立本项目的技术维护服务团队,团队中至少有1人拥有ITSS认证的IT服务工程师资格,须提供人员认证资格证书。
3.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3-19到 2019-03-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家园底商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2)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ITSS认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打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女士
2.联系电话:022-2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高新区发改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10层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巍:022-8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家园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高新区发改局(机关)、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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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