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00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5-1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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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00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HXA202004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对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食堂提供全面的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二代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26到 2020-05-0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2号楼A座909)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020-04-26至2020-05-06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11:30-13:30休息)。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期间原因,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规定,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或电汇形式支付(选择采取此种方式,建议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及户名: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2号楼A座-1-909-2;电话:022-8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红桥支行;账号:8**********00163320;开户行行号:302110023421;(2)文件费电汇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ianhengxinzixun@163.com,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截图、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3)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名后如放弃磋商,请将《放弃磋商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磋商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册网址: http://tjgp.cz.tj.gov.cn。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12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12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2号楼A座912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唐老师
2.联系电话:1705****28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所长:022-2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2号楼A座-1-909-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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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