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购买禁毒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51036)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5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0615-184118051036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
  • 何媛
  •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2.
  • 1382****195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购买禁毒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03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购买禁毒装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购买禁毒装备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841****103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购买禁毒装备项目。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项目内容:购买禁毒装备项目。 2.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送货到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货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装(施工)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涉及有关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及节能、环保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规定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最新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1-04 到 2019-01-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5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每日9:00至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的售价:200元人民币/本,邮寄需另加50元邮寄费,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5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1-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何媛、王昊
2.联系方式:022-2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牛福冰 :1382****19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购买禁毒装备项目,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所示。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