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13P-1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仓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A-198306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8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GXTC-CZ-A-1983067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 杨雪
  •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机关2.
  • 1832****551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13P-1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仓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A-198306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北辰区13P-1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仓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13P-1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仓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项目编号:GXTC-CZ-A-198306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北辰区13P-1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仓镇环境影响评价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本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60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须完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注册 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04到 2019-06-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酒店1105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18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18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酒店1105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雪
2.联系电话:1351****01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京津公路与延吉道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祺:1832****5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酒店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机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