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杭州道东、西区执法队及5个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CZXHZD14144595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2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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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杭州道东、西区执法队及5个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CZXHZD14144595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杭州道东、西区执法队及5个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杭州道东、西区执法队及5个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CZXHZD14144595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供应商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提供供应商网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13到 2019-06-2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2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2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林
2.联系电话:022-6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北路17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国章:022-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