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DZX-GC-2019-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2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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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DZX-GC-2019-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DZX-GC-2019-04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单独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且为市政工程专业;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截图;
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06到 2019-06-1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侯台集团经贸中心2门6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20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20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侯台经贸中心2门6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022-6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静文路5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郝老师:2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侯台集团经贸中心2门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开标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
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1: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郝老师2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
2: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老师022-68******
通讯地址:天津市侯台集团经贸中心2门6层
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