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珠江里小区楼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JJZC-2019-051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8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JZC-2019-051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
  • 王丽梅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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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珠江里小区楼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JJZC-2019-05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珠江里小区楼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珠江里小区楼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项目编号:JJZC-2019-051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135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1名建造师,建造师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05到 2019-06-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18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18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丽梅
2.联系电话:022-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科长:022-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