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保税区聘用审计机构开展土地出让前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 (项目编号:FYZC-2019-04-05)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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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保税区聘用审计机构开展土地出让前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 (项目编号:FYZC-2019-04-0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委托,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保税区聘用审计机构开展土地出让前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保税区聘用审计机构开展土地出让前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
2.项目编号:FYZC-2019-04-0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保税区聘用审计机构开展土地出让前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5-21
到 2019-05-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2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6-12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B(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兵
2.联系方式:022-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港保税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宗祥:8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行为,加强委托方土地整理储备成本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整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防范风险,依据财综【2016】4号、津政办发【2017】41号、津财综【2018】106号、津滨财【2018】4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委托方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实际情况,现对保税区的土地整理成本进行审核,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具有良好信誉、执业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土地整理成本审核报告。
2.服务内容
根据保税区土地整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津政办发【2017】4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委托方土地出让工作需求,本次保税区的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内容包括:
(1)截至近期空港经济区102平方公里、临港经济区2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整理成本总体审核工作;
(2)协助委托方的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空港经济区、临港经济区的区域土地大平衡方案;
(3)结合委托方服务期限内的土地出让计划,出具拟出让土地的整理成本审核报告;
(4)对委托方服务期限内的保税区新增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复核工作,包括区域土地管理部门及平台公司新增土地整理项目的成本审核,并按要求出具相应的土地整理成本审核报告。
3.服务成果
根据项目服务内容,结合保税区土地整理成本审核工作的实际需要,服务机构需提交以下服务成果:
(1)截至近期的空港经济区102平方公里、临港经济区200平方公里范围内土地整理成本总体审核报告;
(2)对委托方服务期限内的出让地块的单宗土地整理成本审核报告。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