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日常管理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19-A-104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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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日常管理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19-A-10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日常管理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日常管理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项目
2.项目编号:TGJT-2019-A-104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日常管理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项目,预算额约198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供应商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实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04到 2019-06-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6日领取文件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领取文件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洛达路16号中国一重6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6-18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18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洛达路16号中国一重6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赛
2.联系电话:022-2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西侧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谢磊:022-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