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 宝坻区潮阳小学新建平房教室工程 (项目编号:YSZC-2019-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2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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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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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 宝坻区潮阳小学新建平房教室工程 (项目编号:YSZC-2019-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 委托,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宝坻区潮阳小学新建平房教室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宝坻区潮阳小学新建平房教室工程
2.项目编号:YSZC-2019-00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教育用房施工 潮阳小学院内,教学楼南侧新建平房教室948.24平方米,建筑为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或复印件盖公章)符合要求并在有限期内。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 5.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报名;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9: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3-17到 2019-03-2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莉
2.联系电话:022-2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
2.采购人地址:宝坻区广川路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