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条子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17 10:47: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WBZZ-202004064
  • 山西省
  • 其他
  • 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强女士
  • 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 1390****002
1. 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条子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发改字【2019】86号和静发改字【2020】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条子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WBZZ-202004064
2.3建设地点:忻州市静乐县。
2.4项目规模:项目区面积1144.1948hm²,其中农田综合整治类型区475.5099 hm²,造林绿化治理类型区638.0563hm²,其他不整治区域30.6286hm²,建设规模1113.5662 hm²。
2.5招标内容:土地平整,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造林绿化治理工程等,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本次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
2.7工    期:合同签订后235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
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 造林绿化治理 田间道 生产路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标段 TK1-1~TK1-18 小班1~26 TJD-1部分
TJD-3及路边排水沟、过路涵管 SCL1-1~SCL1-9
SCL9-10~SCL9-12 田间道路一侧配套护路林,原有道路一侧护路林
二标段 TK1-19~TK1-26
TK2-1~TK2-80 小班27~46
小班50~51 TJD-1部分
TJD-4
TJD-13及路边排水沟、过路涵管 SCL2-1~SCL2-9
SCL8-1~SCL8-7
SCL9-1~SCL9-9 田间道路一侧配套护路林
三标段 TK3-1~TK3-185
TK3-186~TK3-191
TK4-1~TK4-344
TK4-345~TK4-353
TK5-1~TK5-233
TK6-1~TK6-75
TK7-164~TK7-167
TK7-180~TK7-184
TK10-1~TK10-246 小班47~49
小班52~55
小班59 TJD-2
TJD-5~TJD-8
TJD-12及路边排水沟、过路涵管 SCL2-10~SCL2-12
SCL3-1~SCL3-8
SCL4-1~SCL4-6
SCL7-1~SCL7-6 田间道路一侧配套护路林,削坡防护及沟头坡面绿化
四标段 TK7-1~TK7-163
TK7-168~TK7-179
TK8-1~TK8-70
TK9-1~TK9-262 小班56~58、小班60~80 TJD-9~TJD-11及路边排水沟、过路涵管、150m过水路面 SCL5-1~SCL5-8
SCL6-1~SCL6-6 田间道路一侧配套护路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5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官网(http://ggzyjy.sxxz.gov.cn)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一标段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三、四标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纳税凭证;
(7)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交纳社保金凭证;
(8)2019年度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9)在截止报名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资料为 PDF 格式。
4.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首页【交易进场】-【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人】登录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另须到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本次招标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530-200 ;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
5.4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7.1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晋华
联系电话:1390****002
招标代理: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57号世纪家园1705室
联 系 人:强女士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51-5******  138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