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应急局防汛救灾专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2020-12-31 11:16: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FYGGZYCG-2020030
  • 吉林省
  • 行政机关
  •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 郭峰
  • 预算***万元
  • 扶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1340****899

扶余市应急局防汛救灾专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发布时间:2020-12-31 11:16 [ 打 印 ]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扶余市应急局防汛救灾专用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扶余市交易平台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1年1月11日0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GGZYCG-2020030

2、项目名称:扶余市应急局防汛救灾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标段南京依维柯欧胜:274900元,第二标段红旗HS5智联旗亨四驱版2.0T210000,第三标段长城炮2.0T越野四驱汽油进阶版169800元)

4、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标段南京依维柯欧胜:274900元,第二标段红旗HS5智联旗亨四驱版2.0T210000,第三标段长城炮2.0T越野四驱汽油进阶版169800元)

5、采购方式:电子(邮箱)询价。

6、采购需求:扶余市应急局防汛救灾专用车辆(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7、本次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请于202114日至2021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yggzy.jlsy.gov.cn)-扶余市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此次招标采购活动。 
 2.地点:
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yggzy.jlsy.gov.cn)-扶余市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此次招标采购活动。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 11 09 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作废。

2、地点:报价相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寄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即可(邮箱网址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开启

时间:2021111 09 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作废。

地点: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楼开标室一(扶余市春华路社保家园小区)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扶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扶余市

联系方式:1340****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扶余市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04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峰

电话:1340****899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