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家源村共享酒厂后期提升项目(非政府采购公告)

2020-12-31 01:14:35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JZZCACG20201208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1*********98

招标公告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丰家源村共享酒厂后期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ZJZZCACG20201208

2、项目名称:丰家源村共享酒厂后期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部分

5、采购预算:人民***万元

6、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0107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万诚广场6幢4楼(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综合财务办公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或以上报名资料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1010714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万诚广场6幢4楼开标室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010714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万诚广场6幢4楼开标室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万诚广场6幢4楼(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联系人:陆汉卿;联系电话:1825****445。

11、项目联系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陆汉卿,联系电话:1825****445。

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丰龙华,联系电话:1*********98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