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移动办公办案终端租赁服务采购(NNZC2020-C3-090081-KWZB)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移动办公办案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C3-090081-KWZB
项目名称:移动办公办案终端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A分标:340000,B分标: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终端使用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4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 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终端使用服务 1项 为推进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自动化建设,满足移动办公、办案、执行等工作需要,结合基础移动通信服务,竞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为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用户提供累计24个月的34套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终端使用服务。为针对不同办公人群的需求,安全终端分为A/B/C三类。并提供34套移动办公办案终端应用的基础数据流量服务,包括每月国内高速数据流量不少于40G/套;不少于700分钟国内语音。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移动办公终端及配套网络通信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 移动办公终端及配套网络通信服务 1项 一、提供定制化移动办公终端31台。 1. 移动办公终端性能、参数要求: ★(1)终端制式要求:全网通; ★(2)处理器:高性能处理芯片,CPU内核数≥8核,CPU最高主频≥2.6 GHz; ★(3)SIM卡:双卡双待,具备2个卡槽,主副卡不区分卡槽,可任意切换主副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A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B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含下属分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
方式:免费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邮寄(邮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响应文件提交前一日为双休日或假日的,接收时间为12: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响应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接收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磋商响应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磋商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部,收件人:沈慧珠,联系电话:0771-2******。 2.关于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磋商及最终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小组会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加磋商、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步云路115号
项目联系人:方永浩
项目联系方式:(0771) 558-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设备部
项目联系人:沈慧珠
项目联系方式:0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