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接诉即办”工作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接诉即办”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海采(2020)1163号
项目名称:“接诉即办”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的名称:“接诉即办”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海采(2020)1163号/TXJ-010-2020266
3、采购简要服务要求:
1.确保向花园路街道提供“接诉即办”工作人员10人,学历不得低于大专水平;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不得高于45周岁;
2.负责12345、96181市民服务热线案件,对接诉即办案件进行派转、督办、反馈与回访,并承担日报周报月报的数据统计工作等;
3.负责配合街道完成每月考核申诉工作。
4、预算金额:¥1,203,883.92元,本项目合同累计总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5、经费来源:海淀区财政拨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首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不得超过一年,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方式: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层质疑接待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层质疑接待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京财采购[2020]63号、京财采购[2020]195号)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18号
联系方式:沈科长、0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联系方式:廉芳芳、刘炫炫、01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芳芳、刘炫炫
电 话: 0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