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12-31 03:41: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441825-202012-204001-0037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邓小姐
  • 预算***万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0763-8716013

项目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01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012-204001-0037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单价限价(元)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1项

采购合同签订、首付款支付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系统上线。

***.00

1简要技术要求:随着“互联网+医疗”在我国的逐步发展,传统的纸质票据管理系统已经不能匹配现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医院推行电子票据后,节约了大量财政票据印刷成本及人力资源成本,大大减轻了医院的票据使用和保管压力。同时财政电子票据的应用能够引发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为医院构建起一整套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财务服务体系。医院推行电子票据后,加快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可以实现会计业务全过程自动化,提高医院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前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保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

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③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01  04 日至 2021 01 0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01  15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01  15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登记及磋商保证金缴纳

1)现场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②工商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④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2)缴纳磋商保证金

①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10104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③形式:银行转账形式。

④投标保证金信息:

 名: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号:7639 0024 5710 501

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ZY-CG-QY-2020-071 保证金”字样。

备注: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联系方式:07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6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