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辖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州市辖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82-202012-21-0040
项目名称:连州市辖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州市辖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检测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2021年度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检测服务供应商
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由采购人按发票实际金额定期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付款即视为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按财政主管部门的划拨时间为准。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具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4.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1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 01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4)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证书。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磋商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2、接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7.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地址:吕仙路18号
联系方式:07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方式:02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63-3******
附件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