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116号院1号楼1单元202

2020-12-31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S110000D011010100570
  • 北京市
  • 医疗系统
  • 中标***万元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116号院1号楼1单元202 项目编号: S110000D011010100570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铁路通信信号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房屋所有权(房产)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51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0-12-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110100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同意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屋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4)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同意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其他因房产过户交易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7)同意在转让标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开始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8)已知晓标的房产的证载权属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且转让方暂未取得新的房产证***认可并同意转让方在完成上述无偿划转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再继续配合受让方办理本次挂牌转让交易涉及的房产过户手续。 3、本次实物资产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2)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受让方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不得少于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须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北交所指定银行监管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的***受让方需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若由于受让方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实物资产交易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实质性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4、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113953.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