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公安局手机取证工作站项目的更正公告XSZFCG(X)20210009

2020-12-25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XSZFCG(X)20210009  2.原
  • 江苏省
  • 行政机关
  • 李静蓉
  • 1596****7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编号:XSZFCG(X)20210009

  2.原采购项目名称:锡山公安局手机取证工作站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 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3页

   “3.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2)、具备航空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现将该部分内容删除。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21年1月4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2号

  联系人:李静蓉

  电话:1596****70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3楼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邵明民、殷孟娜

  电话:0510-88******

  传真:0510-88******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必须从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大门进入,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网站公示栏。

  2)乘坐电梯到达四楼投标区域,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疑会或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