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的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ZB2020Q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59****1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3层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连炳 联系电话:1348****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方式:0595-28******、1859****16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
| 1 | 1-1 |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的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2.5万元 |
本次项目邀请投标人:一川(福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华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天安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第三方监测机构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且处于有效期内
(6)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报价,固定报价为人民币***.00元整。
(7)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连炳 联系电话:1348****9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1859****165
联系人:戴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8******、1859****165
电子信箱:qxzbdl@163.com
基本账户及投标保证金帐户:
账号:1350****04******5
户名: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