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028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至 2021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版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明珠路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明珠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陈玉红 02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 0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