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文档
2021-02-10 12:00:00
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文档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0日
1、项目名称: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05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53】
3、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自筹资金;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施工标段):87256906.61元;二标段(监理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两座)、磁混凝沉淀池、转筒式精密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脱水机房、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贮泥池、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进水监测间、综合楼附属用房、传达室、加氯间、出水监测间等单体构筑物及总图配套工程,场外配套管网工程。
5、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
二标段:监理标段。
6、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7、施工工期: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厂区各构筑物基础工程;11月30日前完成厂区各构筑物工程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调试试运行。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或机电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一标段至二标段须同时具备: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7、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到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3)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相关防疫证明、资料方可到我中心参加开标。
(4)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2.地点: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420, 1856****421。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05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53】
3、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自筹资金;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施工标段):87256906.61元;二标段(监理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两座)、磁混凝沉淀池、转筒式精密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脱水机房、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贮泥池、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进水监测间、综合楼附属用房、传达室、加氯间、出水监测间等单体构筑物及总图配套工程,场外配套管网工程。
5、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
二标段:监理标段。
6、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7、施工工期: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厂区各构筑物基础工程;11月30日前完成厂区各构筑物工程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调试试运行。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或机电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一标段至二标段须同时具备: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7、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到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3)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相关防疫证明、资料方可到我中心参加开标。
(4)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2.地点: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420, 185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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