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致电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35327002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H-2021-01
项目名称: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人员养老保险花名册),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书);(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6)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至 2021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致电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353270023@qq.com)
方式:请致电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353270023@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办事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NXZH-2021-01、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NXZH-2021-01
2、项目名称: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标段 | 标段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标段 | 吴忠高新区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 1 | 科技规划展馆装饰装修改造 | ***.13 | 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3元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人员养老保险花名册),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书);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6)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或事项: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4日18:00(北京时间),请致电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353270023@qq.com)。
7、磋商文件售价:0元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1年03月01日上午9:00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2021年03月01日上午9:00
磋商地点: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办事处
10、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1、公告期限: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4日18:00
12、采购人: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星大街东100米
联系人:张媛 电话:1399****623
1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63号
联系人:丁洁静 电话:1779****042
代理机构: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8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星大街东100米
联系方式:张媛 139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63号
联系方式:丁洁静 1779****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洁静
电 话: 177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