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湿化治疗仪、转运呼吸机、麻醉深度监测仪采购
保山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湿化治疗仪、转运呼吸机、麻醉深度监测仪采购
发布时间:2021-02-18 11: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BSJDZB(CG)2021-02:保山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湿化治疗仪、转运呼吸机、麻醉深度监测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湿化治疗仪、转运呼吸机、麻醉深度监测仪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JDZB(CG)2021-02;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湿化治疗仪、转运呼吸机、麻醉深度监测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40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麻醉机2台、呼吸湿化治疗仪3台、转运呼吸机1台、麻醉深度监测仪1台,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其中麻醉机、呼吸湿化治疗仪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且具有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拟供产品中涉及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内);拟供产品中涉及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表;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五个工作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同时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93******5@qq.com)。
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1年2月19日8:30至2021年2月22日17:30)。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20000.00元整,可以采用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转账交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转账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507001000201647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
(4)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
联系方式:08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
电 话:0875-2******
日期:2021年2月18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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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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