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润湖路、鸿达路景观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徐采谈(2021)NJJC(Q)001]

2021-02-19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徐采谈(2021)NJJC(Q)001
  • 江苏省
  • 行政机关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魏鑫
  • 预算***万元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332****321



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润湖路、鸿达路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25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徐采谈(2021)NJJC(Q)001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润湖路、鸿达路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9

采购需求:润湖路道路全长约630m,鸿达路道路全长约460m,道路两侧无绿地范围,需对人行道预留树穴实施行道树栽植,并对道路拐连接处空地实施节点绿化,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的期限:工期40天及养护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里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要求。



②: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20207-2020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正式员工。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1年220日至2021年2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点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2月23日18:00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1年2月23日18:00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2510: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40房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2510 :00

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40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5日9:30-10:0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10:00,截止时间之后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3楼第6开标室340室。



评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10:00



评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3楼第7评标室311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737室



联系人:付用笛

联系方式:133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联系方式:051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鑫

电话:0516-83******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219



































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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