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财政局兴山县古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02-19 06:02: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XSZ0919-202101-01G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支付。2、收费金额:2(万元)
  • 舒雅晴
  • 中标***万元
  • 兴山县财政局
  • 1347****218

兴山县财政局兴山县古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9 18: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兴山县财政局兴山县古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19 18:29发布单位: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兴山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SZ0919-202101-01G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兴采计备(2021)XM0034号

三、项目名称

兴山县古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特臻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1号(夫子社区居委会)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类

名称:兴山县古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敏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74082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开颜,陈万琴,张先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2-19

2、评审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为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财政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系方式:1347****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发改局附属楼3楼

联系方式:150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雅晴

电   话:150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