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0-12-08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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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万元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0 12 (至) 12 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0  12 (至) 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2021年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2021年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包括:对超级站的仪器设备维护、站房环境维护(含防雷、水电、通讯等)、数据分析系统及平台维护;实施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QA/QC)工作,确保超级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能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正常;做好数据审核和分析工作,确保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210.00

2021年1月

2

2021年东莞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及大气在线流动应急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2021年东莞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及大气在线流动应急监测车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包括: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南城元美路边站)、2个大气在线流动应急监测车、4个环境空气重金属子站(虎门子站、长安子站、沙田子站、麻涌子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支持实验室、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实验室;承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中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大气在线流动应急监测车、实验室的运营费、耗材、标准物质、溯源检定等相关费用;承担重金属子站、大气监测车中VOCs、炭黑等配件耗材费用;承担所有子站运行电费、网络费、仪器和防雷检定费、应急车开赴现场来回加油费、路桥费等费用。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157.63

 2021年1月

 无

3

2021年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2021年东莞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东江南支流(樟村)饮用水源站、东引运河(峡口)水站、洪屋涡水道(洪梅)水站、东引运河(横沥)水站、观澜河(企坪)水站、水质在线流动应急监测车、视频监控和东莞市地表水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监控平台。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141.00

 2021年1月

 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0 年 1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