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1号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 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9-06-10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TSGT7001-200
  • 天津市
  • 教育系统
  • 022-23******

关于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1号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 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1号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学院一号综合办公楼的2部办公电梯(品牌:OTIS;型号:SKY)自投入使用至今已近12年。2部主电梯设为并联运行,12层/12站。目前,2部电梯的故障率逐渐提高时常出现摇摆、异响、死机等故障严重影响乘梯人员的安全,且各零配件严重老化,配件也已经处于停产、绝产、没有配件可以替代的现状,存在安全隐患。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保证师生乘梯安全,现拟定暑期将2部电梯进行升级改造。此次升级改造预算为50万元,主要对电梯的曳引系统、传动系统及控制系统全部进行更换升级,保留原有电梯轿厢架、对重、导轨、层门、轿门。为确保电梯改造后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此次改造更换的主要部件将继续使用OTIS品牌(型号:GeN2 MOD)相关设备。本着例行节约,电梯主体机械部分不更换,对电梯内部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为了保证电梯安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电梯原制造单位奥的斯公司对现有电梯进行升级改造。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该梯不符合新规范要求(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09.2017年10月实施),继续使用存在不安全因素(例未设置轿厢意外移动安全保护装置等)。 2、保留原轿厢架、对重、导轨、层门、轿门,原曳引机承重工字钢梁继续使用,可节省费用,缩短现场施工工期。 专家意见:依据以上情况,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用OTIS品牌,预算价格合理范围内。 窦如恒 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高级工程师
1、该梯不符合新规范要求(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09.2017年10月实施),继续使用存在不安全因素(例未设置轿厢意外移动安全保护装置等)。 2、保留原轿厢架、对重、导轨、层门、轿门,原曳引机承重工字钢梁继续使用,可节省费用,缩短现场施工工期。 专家意见:依据以上情况,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用OTIS品牌,预算价格合理范围内。 朱克定 天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1、该梯不符合新规范要求(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09.2017年10月实施),继续使用存在不安全因素(例未设置轿厢意外移动安全保护装置等)。 2、保留原轿厢架、对重、导轨、层门、轿门,原曳引机承重工字钢梁继续使用,可节省费用,缩短现场施工工期。 专家意见:依据以上情况,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用OTIS品牌,预算价格合理范围内。 马济祥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协会 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6月11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6月1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2)联系人:赵鹏
      3)联系电话:022-8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