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核实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02-21 08:15: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XNZC2021-CS001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张道会
  • 中标***万元
  • 咸宁市公安局
  • 07******097

咸宁市公安局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核实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1 08: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咸宁市公安局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核实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2 15:55发布单位: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直辖|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NZC2021-CS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咸宁财采计备【2020】004470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核实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1号楼1单元1403-1405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类

名称:通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摸清咸宁市公安局(含市局所有二级单位及食堂)资产“家底”。

服务范围:按采购人指定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松华,张玲玲,阮青松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2-01

2、评审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319室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3.质疑:
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提出质疑。
4.其他: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质疑期内向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成交人可在质疑期内向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07******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319室

联系方式:07******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道会

电   话:189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