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02-22 11:27: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HZ20-050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曾俊恒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756-2******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0-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项目联系电话:075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振鹏075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0756-2******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珠海市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项目的软件系统进行保障维护,包括定制化软件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虚拟机操作系统等。

1、故障处置:提供7天24小时故障受理和处置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持。

2、响应时间:对一般故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对重大故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3、修复时间:对于一般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不能按时解决,应提供临时解决方案,且应在1周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安全维护:应定期更新修复软件漏洞。按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管理局、珠海云计算中心等单位的漏洞扫描结果在1周内修复漏洞。

5、定期维护:实施每个月不少于1次的定期巡检和维护,出具巡检报告。

6、联络人员:确定专责的运维联络人员,包括机构、姓名、联系电话。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元整(¥***.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我中心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开发了整套珠海市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同时,工程项目验收至今为我中心系统的维护服务方。

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珠海市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维护,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及时发现系统故障隐患、消除系统故障隐患,使系统长期稳定地运行,同时保持与原有采购项目(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18-028)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8-9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2月22日起至2021年02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清单

项目

金额(元)

服务期

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00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振鹏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将军巷

联系电话:0756-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地址: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6-2******、0756-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电话:0756-2******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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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