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1-02-22 03:35: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0809-2141SHG1B107
  •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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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小姐
  • 预算***万元
  • 四会市人民医院
  • 0758-31******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1SHG1B107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胎儿监护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160,000.00
1-2 其他医疗设备 母胎监护一体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160,000.00
1-3 其他医疗设备 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1-4 其他医疗设备 麻醉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1-5 其他医疗设备 吸痰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20,000.00
1-6 其他医疗设备 超短波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 35,000.00
1-7 其他医疗设备 新生儿高频震荡呼吸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650,000.00
1-8 其他医疗设备 婴儿培养箱 8(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 320,000.00
1-9 其他医疗设备 儿童振动排痰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 4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钥匙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3)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代理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则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截图存档,该信用信息作为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料(所有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具备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公司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4、评标结果公示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四会市人民医院

地  址:四会市前进路3号

联系方式:0758-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7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小姐

电  话:0758-2******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2021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