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出证认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9-03-15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张洁
  • 022-23******

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出证认证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出证认证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出证认证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见附件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贸易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4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贸易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4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签发原产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赋予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职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一直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为全市出口企业签发原产证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根据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试行)》,从事原产地证签发工作的人员需经贸促总会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在出证系统进行人员信息备案后才能开展工作,天津市具备此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在天津市贸促会贸易中心。贸易中心还承担滨海新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原主地证书签证点管理工作,连续二十年多年被评为全国贸促系统出证认证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6月份财政部、发改委下发了财综【2013】67号文全面取消ATA单证册收费。2014年12月份财政部、发改委下发了财税【2014】101号文,全面取消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费并要求由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职能履行。因此,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贸易中心完成出证认证服务项目。 宁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认证中心原产地处 副处长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3月16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3月2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4号
      2)联系人:白淑君
      3)联系电话:022-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2)联系人:张洁
      3)联系电话:022-27******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关于出证认证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docx



2019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