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办公楼电梯大修升级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0-05-1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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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办公楼电梯大修升级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办公楼电梯大修升级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1选择电梯制造单位更换升级老化的零部件,同时无土建施工也无需产生额外费用,节约成本。 1.2.同一品牌的同系列产品具有技术的延续性,能为大修升级后电梯的结构配置以及系统的兼容性提供保证,采用电梯制造单位的原厂部件既能保证电梯大修升级后的质量。 1.3.大修中更换老化电气部件,是必要的,同时,重点应放在电梯抱闸的修理上,按照原厂修理工艺,润滑调整后进行运行试验,取得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1.4.此次大修更换的电梯零部件由原厂提供,且保证其真实性、可靠和便捷,维修调试中如遇电梯有问题,由原厂提供技术支持,为电梯大修后的质量与性能提供保证。 1.5.由于电梯设备属于是特种设备,各厂家产品有自己的单一性,不同厂家的产品备件不可替代。 1.6.不同厂家的产品技术形式不同,不可替代。 1.7.不同厂家产品后续的维修保养质量也是不一样的。 1.8.对办公楼正常运营的影响最小,电梯大修涉及的工作量较小,并且奥的斯电梯公司对现有电梯系统非常熟悉,施工周期短,不会给办公楼工作人员工作带来太大的影响。维修调试中如遇电梯有问题,由原厂提供技术支持,为电梯大修升级后的质量与性能提供保证。 1.9.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为了保证电梯安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电梯原制造单位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对现有电梯进行大修升级。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9.0183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近两年电梯故障率明显上升,继续使用存在不安全因素,且各零部件严重老化,部分核心部件也已经处于原型号停产且没有配件可以替代的现状,存在安全隐患。拟采用单一源采购方式,选择电梯的原制造单位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71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71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5月14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5月21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2)联系人:周福芹 3)联系电话:022-5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20年05月13日 |